日期:2016-5-19(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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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运输管理,彻底解决建筑垃圾污染城市道路现象,改善城市环境,顺利实现创建目标,根据《陕西省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制度。产生建筑垃圾的各类建设或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向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提出建筑垃圾处置申请,经核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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