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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首次查处不处罚不是全适用

日期:2017-11-20(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 ?网上流传,有关部门实行新规,对9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首次查处给予口头警告、不予处罚。大庆是不是也实行这样的政策?记者为此找到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王健警官。

? 1 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驾驶证,扣1分,罚款50元

? ?这9种被传首次查处不予处罚的违法行为分别是: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在车门没有关好时行车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检验合格标志的,且能当场改正的;未随车携带行癫痫病怎么治疗驶证或驾驶证的,经查验处于有效状态的;实习驾驶人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外地(市级行政管辖区域以外)机动车因不熟悉道路驶入禁行路段的;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驾驶员视线的,且能当场改正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在现场,交通警察指出违法行为,驾驶人立即驶离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

? ?媒体还报道了山西省从2015年2月癫痫的遗传概率高吗1日起实施对上述9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首次查处给予口头警告、不予处罚的消息。王健警官说,网传的消息是外地交通管理机关所试行的道路交通轻微违法行为处理实施北京专业癫痫医院女性癫痫病因法,并不全适用我市。比如,根据《道路安全法》第90条、第95条规定,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或驾驶证,将被处以扣1分,罚款50元的处罚;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将被罚款100元。

? ?2 大庆规定10种适用口头警告的交通违法行为

? ?王警官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有关规定:“交通警察对于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向违法行为人提出口头警告,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我省交警总队在2009年4月2日,印发了《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轻微违法行为适用口头警告暂行规定》的通知。总队结合全省交通管理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如下10种适用口头警告的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张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经交通警察指出后能当场改正张贴的;在机动车驾驶驶摩托车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集装箱运输车辆非人为超高的。

? ?王健警官说,这10种交通违法行为在大庆适用口头警告。王警官提醒驾驶员们,警告和罚款不是目的,安全行车才是根本。

9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首次查处不处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警官王健:大庆不是全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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